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招聘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7号)二楼21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及考试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公共管理基础知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并出具书面放弃书,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731-28685572(咨询)
0731-28685562(监督)
株洲市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株洲市纠风办: 0731-2868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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