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2013年3月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公开招聘人才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二)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三)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四)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报名时间:3月8日至3月18日;报名地点: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筹建办www.sdsgwy.com(株洲市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内)。联系电话:0731—2266360213017131734。理论考试,时间:2013年3月19日,地点: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专业技能考核,时间:2013年3月20日,地点:株洲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一人限报一个岗位。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负责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一)《申请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职工岗位资格审查表
(三)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员的确定。根据理论考试成绩按各招聘学校各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员,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本人。(四)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个人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教师专业技能考核设立合格线,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考人员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全部不合格的岗位,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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