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信访局(长沙)2013年3月招聘2人
一、招聘条件(一)文职工作人员岗位:1、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群众观念强。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较快。3、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中共党员、法律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二)文印员岗位: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很强的保密意识。2、35周岁以下,女性为佳,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精通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快。3、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优先。二、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被录用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不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三、招聘程序及方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启事、报名、面试、政审、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具体事宜由省信访局人事处组织实施。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3月12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市八一路240号净安宾馆305房(www.sdsgwy.com),联系人:刘霞,联系电话:0731-82219457,13517318941。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③《湖南省信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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