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2012年12月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
3、须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熟悉计算机办公程序。
4、身体健康,政审合格。
5、有长沙市户口或在长沙市区有稳定的住所。
二、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待遇:未持有国家认证的相关职能证书或持有初级证书者月工资1695元。持有国家认证的相关职能证书者,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月工资。连续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增加聘龄补贴30元。
2、奖金: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实行动态奖励制度,优秀者200元/月/人。
3、购买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购买劳动保险。
4、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2年12月21日前在省公安厅二办公大楼528办公室报名。报名者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考试:2012年12月28日前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含计算机测试):笔试主要考核文字综合能力和法律法规熟悉程度。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组织培训。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选取一定比例人员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5、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
6、政审:由专人政审,体检政审合格者录用,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7、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告、成绩、体检等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湘警网
联系人:刘笃辉赵寄望联系电话:0731-8459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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