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濮阳市食品监督所2012年招聘12名工作人员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热爱食品监管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需求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按照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我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按照豫人社〔2012〕18号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濮阳市卫生学校餐厅二楼(www.sdsgwy.com濮阳市开州路中段路东251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填写《2012年濮阳市食品监督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餐饮保化市场监督岗位2的考生,需提供单位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持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2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到濮阳市卫生学校餐厅二楼(濮阳市开州路中段路东251号)报名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凡报考人数与拟录用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数。
(二)确定加分对象
加分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
提交材料: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两年(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
提交时间: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14日。
提交地点:濮阳市卫生学校餐厅二楼,公开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处。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办法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的具体考务事宜由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4)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8:30--10:00《食品安全法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
联系电话:0393-4420595,0393-8660810
2012年濮阳市食品监督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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