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陵县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32名工作人员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所报考的职业,有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能吃苦耐劳。
4、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6、年龄截止2011年9月30日止,未满附表所要求年龄的周岁。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2日
2、报名地点: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手续: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需要提供者)原件及复印件,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规定交纳报名费200元整。
4、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经查证属实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比例:笔试占60%,面试占40%。
2、笔试考试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30%,考试内容为:语文、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考试内容根据报考的职位确定,不指定教材和内容。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考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所有职位的面试和考核均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除路灯管理所电工操作岗位的面试为考核实际操作技能外,其他职位的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5、根据湘组发〔2009〕5号文件精神,大学生村官在村级任职满2年;曾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沅陵县2011年全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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