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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长沙县人事局长沙县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http://www.sdsgwy.com招聘小学教师50名。

报名

(1)时间:2010年5月24日—5月25日;

(2)地点:长沙县教育局、教育培训中心(长沙县星沙镇天华路159号,长沙市501、503、703、701、704、127公交车可达);

笔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参加笔试。

(2)时间:2010年5月29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30—11:30

(3)地点:星沙镇星沙中学

(4)笔试范围:以考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科学科目以小学科学教材涉及的相关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相关知识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长沙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科目、岗位职数

小学教师50名:英语10名、音乐10名、美术10名、体育10名(限男性)、科学10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英语、音乐专业必须二甲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

2、科目要求:报考科学科目:专业不限。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必须是应聘学科相关专业。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县内教师配偶属外县(市)在职教师年龄放宽到36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必须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时间:2010年5月24日—5月25日;

(2)地点:长沙县教育局、教育培训中心(长沙县星沙镇天华路159号,长沙市501、503、703、701、704、127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

(4)报名时,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3张;

(5)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并当场发给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参加笔试。

(2)时间:2010年5月29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30—11:30

(3)地点:星沙镇星沙中学

(4)笔试范围:以考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科学科目以小学科学教材涉及的相关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相关知识。

3、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岗位职数的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个别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参加试教,如笔试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于6月8日在长沙星沙人才网(www.csxsrc.com/)、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网站(www.csxedu.net)公布。

(2)试教时间:2010年6月13日

(3)试教地点:星沙镇盼盼中心小学

(4)试教范围:

小学3—6年级教材,试教时量及具体办法在发布试教入围名单时公布,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所有学科试教由试教点提供教材(长沙县现行通用教材版本),不提供参考资料。另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科目美术的画纸、音乐的钢琴由试教点提供,其余画笔、颜料、乐器、服装、磁带等自备。

4、成绩折算办法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英语、科学等学科,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

(3)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笔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

(4)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等且超出岗位职数,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出现成绩相等则按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决定取舍。英语和科学学科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等,则按试教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试教成绩相等,则英语加试听力,按听力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科学则另行命题进行测试,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体检

(1)试教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学科招聘计划的岗位职数按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一次。

6、考核

凡体检合格者即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四、录取

考核合格者,报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招聘手续。若招聘的人员中有自愿放弃招聘的,或资格复审时有不合条件被取消招聘的,可以补录一次。

五、招聘教师管理

1、招聘人员,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定向统一安排到白沙、双江、开慧、路口、福临、金井、高桥等乡镇任教,同时签订聘用合同,满五年方可调动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本次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期间享受长沙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他规定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2、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招聘。

七、组织领导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事局牵头,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八、咨询电话

0731-84011861,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4024416,长沙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长沙县人事局

长沙县教育局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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