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及数量
拟公开招录文职人员20名(均为男性),主要从事公安特警工作。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公安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有专业技术特长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身体健康、体态适中、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纹身,身高1.73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在4.8以上,色觉正常;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6.军事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退伍军人、才(指具有排爆、武术、散手、侦察、警犬、攀岩、反扒等专长并能提供依据)及边、消、警、武警部队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政审、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免冠2吋彩色照片5张)。报名地点:酒泉日报社五楼(北)。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8:30分至2014年8月22日18:00。报名费每人15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占总成绩的20%)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四)体能测试 (占总成绩的60%)
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五)面试 (占总成绩的20%)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体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内容为: 1.自我介绍; 2.随机抽考; 3.特长展示; 4.其他。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发布公告的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
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合格被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咨询电话:18919376733
2696322
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酒 泉 市 公 安 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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