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占用引进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符合中共武威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武威市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方案
(一)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由同级财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和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政府津贴,政府津贴在3年内分2次计发,第1年考核合格发给50%,第3年考核合格发给50%。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的,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专业技术职称随到随聘。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可实行低职高聘并兑现工资。硕士以上学位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晋升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占单位职称限额。
(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配偶,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安排问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五)鼓励支持提升学历层次。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机关干部和毕业后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同级财政全额报销学费;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同级财政和企业各报销50%的学费。
(六)引进到工业园区和两县(天祝县、古浪县)、两片(张义山区、民勤湖区)工作的,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年发给5000元工作补助。
(七)引进到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服务,服务期3年,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服务期间,人事、行政关系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市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后,鼓励脱钩在企业任职,不愿在企业任职并经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全额事业单位工作,可聘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或科级职务。
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凭身份证、自我推荐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到引才小分队指定地点报名应聘。已在职的往届毕业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应聘时,还需出具所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应聘函。引才小分队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登记。
(二)考核考察。引才小分队根据《武威市2014年集中引才行动量化考核办法
(三)公示签约。引才小分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提出初选人员名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引进人才协议书,并进行公示。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8日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同学请将简历发送邮箱wwsrczp@126.com。
招聘会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14:00
招聘会地点: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就业处125
咨询电话:刘利平13359353688
周佳琳18193575013
武威市201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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