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条件
(一)青年志愿者
1.年龄16-40周岁,身心健康;
2.认同志愿精神、热心公益、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并愿意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公益活动,能认真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时间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5.在崇信县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
(二)青年志愿服务队
青年志愿者人数达到15人以上,愿意长期提供志愿服务的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组织。
二、志愿服务项目
结合我县实际和社会资源现状,设定以下志愿者服务项目:
1.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参与交通文明劝导、生态环保宣传、环境卫生整治、植树绿化等志愿服务活动。
2.节庆赛会志愿服务:参与重大赛会、节庆活动等志愿服务工作。
3.“三下乡”志愿服务: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志愿服务。
4.扶贫助困志愿服务:定期走访社会弱势群众(孤寡老人、残疾人、失业人群、贫困家庭和学生等),了解他们的生活实情,及时给予心理安慰和物质支持。
5.家教助学志愿服务:为困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和其他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学业辅导。
6.医疗卫生志愿服务:定期为村(社区)、敬老院老人进行义诊、免费体检。
7.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定期上门为老人提供家务劳动、心理陪护、情感交流等服务。
8.扶弱助残志愿服务:定期为敬老院、福利院的老人和儿童提供文艺演出、医疗保健、爱心陪护等志愿服务。
9.抢险救灾志愿服务: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灾民转移安置、宣传疏导、公共秩序维护及物资保障等工作。
10.爱心车队志愿服务:开展爱心送考、文明交通宣传及其他相关志愿服务。
11.自护维权志愿服务:为青少年宣传讲解、组织演练安全、急救、防火、防灾等自护知识;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等服务。
三、志愿服务方式
1.志愿服务是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注册为青年志愿者后,将根据志愿服务项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志愿服务活动。
2.志愿服务将根据志愿者时间、工作性质、熟悉技能和服务意向合理安排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3.全县青年志愿者工作由县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设在团县委)统一协调管理,工作日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由团县委通过志愿者所在单位通知参加,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开展活动的,由团县委直接通知志愿者本人参加。
4.志愿服务内容由团县委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确定。
四、青年志愿者管理
1.青年志愿者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凡申请成为青年志愿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青年志愿者证
2.志愿服务实行“星级”评定制度,全年服务总时长在30小时以上50小时以下的评为一星级志愿者,50小时以上75小时以下的评为二星级志愿者,75小时以上100小时以下的评为三星级志愿者,100小时以上180小时以下的评为四星级志愿者,180小时以上的评为五星级志愿者。团县委将会同志愿者所在单位,对每名志愿者服务时间进行登记,对三星级以下的青年志愿者颁发相关证书,四星级以上的青年志愿者按对应星级授予荣誉勋章。
3.积极推荐优秀青年志愿者参加国家和省、市组织的评优选先活动。
五、报名方式
登录崇信门户网站(http://www.chongxin.gansu.gov.cn/) (www.sdsgwy.com )和崇信团县委网站(www.chongxin.gansu.gov.cn/txw/)下载《崇信县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龙龙
联系电话:0933-612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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