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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市武都区区直单位2013年选调90名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选调的计划、对象和条件

1、公开选调的计划

区直有空编的单位共计划公开选调90人。其中区直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计划选调27人;区直事业单位计划选调63人。(详见《2013年陇南市武都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简表

2、公开选调的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区乡镇和区直单位(不含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2011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国家正式一般干部,其中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对在乡镇连续工作10年以上(2003年9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工作优秀的国家正式一般干部,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中专以上、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3、公开选调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事业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岗位,不得报考参照公务员岗位;具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既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岗位,也可以报考事业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报考程序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在武都公众信息网(http://www.gslnwd.gov.cn/) (http://www.sdsgwy.com)和武都党建网(http://www.wddj.gov.cn/)上查询岗位,下载登记表,每人限报其中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到现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日—9月4日。

(2)报名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区人社局。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毕业证、身份证(报名和考试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包括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身份等信息,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党组织盖章),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时上报JPG格式的蓝底电子照片)。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要确保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取得联系。在选调过程中,如果出现无法联系到报考者的情况,则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4、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2013年9月6日—9月7日在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

本次选调工作,笔试开考要达到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1︰3以上的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征求报考者本人意愿,可调整报考其他岗位或者自愿放弃。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满分设置为100分。本次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组织笔试,时间为9︰00—11︰30。

(2)笔试地点:考点、考场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3、加分项

(1)获奖加分。个人在工作期间,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直部门(单位)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8、6、4分。对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只按最高奖励加分;对获得两次以上相同层次奖励的,不累计加分。

(2)近三年年度考核加分。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优秀等次的加2分,有两年优秀等次的加4分,有三年优秀等次的加6分。

(3)工作年限加分。对在乡镇工作五年以上(不含五年)的加0.2分,每增加一年加0.2分。

(4)笔试成绩及加分汇总。笔试成绩与获奖加分、近三年年度考核加分、工作年限加分汇总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成绩查询

登录武都公众信息网、武都党建网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9月9日—9月11日在区电视台公示3天。进入面试人员于9月12日在区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

面试按岗位录取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满分设置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面试时间:2013年9月13日面试,时间为一天。

(2)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考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察及成绩汇总

1、考察。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成绩进行汇总,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干部群众公认程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得分计入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考察得分计算方法为:

考察得分=(“优秀”票数×1.0+“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5+“不称职”票数×0)&pide;有效票数×100。

2、成绩汇总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汇总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70% + 加分项 + 面试成绩×20% + 考察成绩×10%。

联系电话

区委组织部:(0939)8216986

区人社局:(0939)82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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