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文职人员招聘人员岗位
招聘10名文职人员(书记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从事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
招聘范围
全市乡(镇、街办)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正式工作人员。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分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陇东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填写《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市中级法院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招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比例至少按5:1进行,若不够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招聘职位要求、专业审查等有关具体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各占5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
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
总成绩相同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者优先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考察政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并排名。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 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属禁止报考情形的人员等。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 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施行)
咨询电话:
市中级法院:0934—837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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