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1000名工作人员
招聘指标及岗位设置1、本次招聘总指标为1000名。
2、本次招聘岗位共设置8类:(1)基层学校教 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招聘450名;(2)基 层旅游单位岗位招聘30名;(3)乡镇卫生院岗位招聘100名;(4)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招聘40名;(5)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 (6)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7)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招聘100名;(8)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招聘8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陇南市2012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指标与全省岗位对应表
3、各县(区)招聘岗位的具体指标,待报名结束后根据各县(区)报名人数和编制情况在笔试一周前分解下达,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一定比例,市上将按照报名人数统一调剂确定。
招聘对象
报名参加全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项目和2012年民生实事就业工程考试的我市生源考生,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放宽至外市生源。
报名办法
报考全省“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和民生实事项目的考生,于5月26日-5月31日在各县区人社局同时报考陇南市基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岗位。
1、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 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报考基层旅游单位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基层旅游单位岗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 心岗位;报考乡镇文化站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报考基层社保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报考“三支一扶”和“进 村社区”的考生对应报考我市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
2、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须到我市所选择的县(区)现场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必须按我市自主招聘岗位与省上报考岗位相对应进行报名,不得交叉重复和跨对应岗位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者,一律不予聘用。
4、所有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拔的考生,准备近期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我市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将依据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项目考试成绩,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选拔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我市设置岗位和选拔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含末尾成绩并列人员)。
(1)基层学校教师(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乡镇幼儿园教师,县(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文科教师、理科教师)还需进行面试。由县(区)人社局按岗位下达指标的 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2)基层旅游单位岗位、乡镇卫生院岗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岗位、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岗位、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乡镇派出所文职人员岗位不组织面试,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 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3)报考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的基础上,由县(区)人社局负责,与报考该县(区)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外市考生成绩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4)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的考生,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县(区)选拔指标 的基础上,由县(区)人社局负责对两个项目考生的考试成绩合并重新汇总排序,然后由高分到低分在指标范围内依次确定乡镇派出所文职岗位拟聘用人员,指标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拟聘用人员范围。
(5)凡考试成绩已进入省上选拔岗位分数线的人员,如本人主动申请放弃录取,视为一并放弃我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对应岗位的选拔,均不予聘用。
监督咨询电话:http://www.sdsgwy.com/
市监察局 0939—8232144
市人社局 0939—8212799
业务咨询 0939—821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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