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476名博士研究生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双证齐全。其中,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应聘,但毕业时须“双证”齐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
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
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组工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2012年7月31日前结束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此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省纪委、监察厅监督电话:0931-8872044
招聘政策:http://www.sdsgwy.com/
咨询电话:0931-896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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