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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甘肃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职位表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2010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表已公布、请您仔细查找适合您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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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0年甘肃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职位简章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另须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疤痕,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特殊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双语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具体要求以职位资格条件为准。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已退役士兵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藏族自治州、县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1992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七)已退役士兵须为现甘肃省户籍人员。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05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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