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录用计划 2010年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95人。其中,兰州市30人,天水市24人,白银市20人,金昌市3人,嘉峪关市3人,庆阳市24人,平凉市28人,定西市29人,陇南市30人,武威市20人,张掖市22人,酒泉市30人,甘南州16人,临夏州16人。 具体的职位、考试录用人数、职位要求、考试录用范围等详见《2010年甘肃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章NewsContent"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在各市州所在地设置考场。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市州考录机构依据笔试成绩(含获得表彰奖励的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 考察方式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报考者所在乡、村部分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报考者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 民主测评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报考者进行评分,考察组评分实行百分制。 考察结束后,对报考者进行综合成绩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获得表彰奖励的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县(市、区)考录机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组织推荐人选。 七、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议对确定的组织推荐人选进行差额推荐,按1:1的比例确定拟上报人选,并对拟递补人选排序。拟上报人选经市州考录机构审定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州考录机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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