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安徽省肥东县2010年招聘教师方案公告
1、报名。须由考生本人前来报名,慎重填写所报学科、岗位。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可跨专业报考,但需符合所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⑴证件:身份证、报到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⑵照片: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头照4张。
⑶时间:2010年7月26日—7月30日。
⑷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⑸费用:每人考试费45元,在报名时交纳;考试入围者再交纳面试费80元。
2、考试。考试是指文化课笔试。主要考察其对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分值100分(肥东一中教师岗位120分)。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学科招聘名额的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末位平行分的单独举行面试,面试成绩最高者入围)。
肥东一中教师岗位按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为无生上课,主要考察其仪表姿态、教材教法、课堂教学组织、课堂教学艺术和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现代教育理念、教师素养等运用把握情况,分值20分,面试分优秀(18—20分)、合格(15—17分)、基本合格(12—14分)和不合格(12分以下)四个等次,面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肥东一中教师岗位单独举行面试,面试内容同上,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细则等另行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为切实做好2010年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招聘原则
成立“肥东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编办负责人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实行统一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进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把教师“入口关”,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逐步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聘条件、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胜任教师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4、在县教育局或人事局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及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我县户籍人员(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中学教师岗位面向全省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6、肥东一中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本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省级教坛新星绿色通道直接引进。
7、报考音、体、美学科的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8、原肥东师范职业班毕业生报考按合肥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学科、名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90名,具体学科名额分配见下表:
肥东一中: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生物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音乐1人,计10人。
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为3:1以上,否则减少该学科招聘名额作相应调整。
四、招聘程序
1、报名。须由考生本人前来报名,慎重填写所报学科、岗位。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可跨专业报考,但需符合所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⑴证件:身份证、报到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⑵照片: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头照4张。
⑶时间:2010年7月26日—7月30日。
⑷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⑸费用:每人考试费45元,在报名时交纳;考试入围者再交纳面试费80元。
2、考试。考试是指文化课笔试。主要考察其对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分值100分(肥东一中教师岗位120分)。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学科招聘名额的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末位平行分的单独举行面试,面试成绩最高者入围)。
肥东一中教师岗位按1:2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为无生上课,主要考察其仪表姿态、教材教法、课堂教学组织、课堂教学艺术和教育学、心理学以及现代教育理念、教师素养等运用把握情况,分值20分,面试分优秀(18—20分)、合格(15—17分)、基本合格(12—14分)和不合格(12分以下)四个等次,面试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肥东一中教师岗位单独举行面试,面试内容同上,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细则等另行公告。
4、体检。参加面试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分中学、小学及学科,依据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初步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7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也不再递补:
⑴经审查受到刑事处罚的;
⑵经体检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
⑶经核实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
6、待遇和去向。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发文聘用,在岗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和相关福利。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其个人档案由县教育人才分市场托管,一年后经考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⑵受到刑事处罚的;
⑶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新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方案,一律到缺编学校工作,即公示缺编学校岗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次第择岗(选择完全中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要求,不服从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在县招聘教师领导组领导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严肃考试、考核和聘用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2、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等人员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局7722110,人事局7724912,教育局7730002、7730119。
相关信息请留意肥东教育信息网:http://www.fdjy.net
肥东县教育局肥东县人事局肥东县财政局
肥东县监察局肥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