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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省全椒县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NewsContent" 为落实市政府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根据我县办学需求,决定公开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以缓解教师短缺和改善教师结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编内招聘。(二)公开、公平、公正。(三)笔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四)择优聘用。二、招聘教师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3周岁(即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三)户籍不受限制。(四)全椒中学、慈济中学所招聘岗位均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五)城东中学、襄河中学、第三中学招聘的教师,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六)县职教中心招聘计算机教师,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县职教中心招聘专业课教师,应是普通高校的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七)小学招聘教师,应是普通高校师范类或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英语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八)学用一致,专业对口。(九)鼓励符合条件的代课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学校教学需要,确定如下招聘岗位和人数:(一)中学

(二)小学

四、招聘办法(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2、报名地点:全椒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5035204。3、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1)考生需提供高校毕业证、报到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加分的依据材料(受理加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17:30)等相关证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四张。(2)报名时填写:“全椒县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学科1个岗位。(3)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2: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报经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核减招聘岗位数。职业中学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不足2:1的,报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放宽。(4)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5)5月29日(正常上班时间)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6)报考人员的联系方式要明确且相对固定,以确保及时联络。(二)招聘方式:考试分笔试和能力测试两个阶段进行。1、笔试:(1)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参加考试,卷面分为140分。(2)公共课考试:考《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卷面分各为30分。(3)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上午:8:00--9:00《教育学》9:40--10:40《心理学》下午:3:00--5:30专业课(4)命题制卷:本次考试委托外地有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命题范围:中学为本科层次教材;小学为专科层次教材。不指定参考书目。2、能力测试:根据各类岗位招聘人数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和能力测试人数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并组织能力测试。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能力测试200分,包括备课(60分)和说课(140分)。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12日。3、以下加分纳入笔试成绩: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加5分。在2010年5月22日前被批准为中共党员的加1分;在高校读书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获得一次、两次、三次及以上的分别加1分、1.5分、2分,获得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的加3分,获得两种称号的人员加3分。4、成绩计算: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能力测试组成。笔试成绩占70%,能力测试占30%。5、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竞聘人员的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并列的同等对待)。凡竞聘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的一律不予参加体检。体检由办公室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对放弃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所缺人员从同一学科的竞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45元,面试费每人收取80元。收费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取。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解决。五、聘用及管理考试、体检均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七天。无异议者,即取得聘用资格。(一)聘用。根据聘用岗位数和体检合格人员的总分,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根据各校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一次性选定聘用学校。同一学科总分并列的,抽签确定顺序,再依次选定聘用学校。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2010年8月10日到聘用的学校签订聘用合同。2010年8月15日前不与聘用的学校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此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二)培训。新聘用毕业生须进行岗前培训。未经批准,签约人员不参加培训,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010年8月23日到签约学校报到,5天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三)管理。聘用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一年的见习合同,合同一式五份。一年后,由县教育局、人事局按照教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六、待遇在见习期间内,比照在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入编后,享受同等待遇。七、方案解释本方案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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