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教师处[2014]1号文件《关于201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认定范围、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广水市范围内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申报条件
1、学历:
2011年及以前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所有合格证和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人: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或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和2012年及以后入
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考试的申请人: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1)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体检表
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10月10日(逾期网络自动关闭)。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已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三个月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4日—10月12日在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确认(逾期网络会自动关闭,你将错过此次认定机会),联系电话:0722-6264349。
2、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A、《毕业证书
B、《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没有参加全国统考的:提供《教育学
C、《普通话等级证
D、《身份证
E、《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F、《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G、《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请申请人携带以上资料(四种证件、三类表格)到广水市行政服务中心认定。复印件装订顺序:身份证、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考试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表
相关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须另交一张1寸登记照片,贴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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