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职数:档案管理:1名机械专业教师:3名机械专业实习指导教师:1名艺术教师:1名环境专业教师:2名环境专业实习指导教师:1名教研员:1名体育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科员:2名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1、招聘职位简介(1)档案管理岗位简介:承担学校综合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保管、借阅等系统管理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2)机械专业教师岗位简介:承担机械专业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工作,包括完成所任教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发等工作,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3)机械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简介:负责指导学校环境机械专业学生实训实习工作,包括完成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指导或配合指导学生实训,承担实验设备的管理和学生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其他工作任务。(4)艺术教师岗位简介:负责承担学校艺术欣赏课程、第二课堂的教学工作级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5)环境专业教师岗位简介:承担环境专业教学任务及实验实训工作,包括完成所任教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工作,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6)教研员岗位简介:根据教育改革和教育发展的实际,负责跟踪教育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及其发展趋势,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以课题研究为主要形式的教育科研。同时还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教师的教育科研课题和教改实验进行指导,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7)体育教师岗位简介:承担学校的体育课教学工作和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和各类体育比赛的指导工作,以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8)英语教师岗位简介:承担学校各专业英语课程的教学任务及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包括完成所任教课程的教学任务、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工作及完成其他工作任务。(9)科员岗位简介: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办公室文件收发及文书资料管理工作、公共多媒体教室日常使用及其管理,办公室设备的保管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2、招聘对象与条件(1)档案管理:具有档案或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年龄在30岁以下,熟悉档案、保密法规和机要工作规范。(2)机械专业教师: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其中,2名为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历、且为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名为具有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且为学士及以上学位,拥有汽车维修工(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3)机械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具有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研究生学历、且为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钳工(四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4)艺术教师: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具有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艺术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为硕士及学位。(5)环境专业教师: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其中,1名为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环境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名为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分析化学、环境监测专业研究生学历、且为硕士及以上学位。(6)环境专业实习指导教师: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生物专业本科学历、且为学士学位。(7)教研员: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环境专业研究生学历、且为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教科研能力和水平。(8)体育教师: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体育专业本科学历、且为学士学位。(9)英语教师: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具有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学历、且为学士学位。(10)科员:要求非应届毕业生,具有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且为学士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报考上述岗位的,须持有上海市人才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2013年3月31日前取得),并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外省市应届毕业生报考上述岗位的,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招聘办法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1)档案管理岗位、科员岗位报名委托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办理,具体报名时间将在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具体报名时间。(2)教师岗位、教研员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通过“21世纪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邮寄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环境学校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3月15日止。2、资格审查本单位对报名对象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3、笔试档案管理、科员岗位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按照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注:教师岗位、教研员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不参加笔试,而是在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进入面试(试讲)】4、面试面试(试讲)由上海市环境学校具体实施。面试(试讲)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试讲)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试讲)的人员不另行通知。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1980号邮编:200135联系电话:5860423958856700转207或706联系人:刘老师、廖老师Mail地址:hjxxzzk@126.com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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