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做出以下规定。
一、办理时间:毕业证办理每年两次,考生申请时间:上半年6月1日—6月10日(具体时间由县(市、区)、助学班助学机构通知为准);下半年12月1日—10日(具体时间由县(市、区)、助学班助学机构通知为准)。
二、办理流程:
1.毕业申报
a.考生网上申请
考生参照报考专业的毕业条件,全部课程考试与考核(含笔试、口试、实习、实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网上递交毕业申请。
b.现场确认
(1)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台身份证)、相片、考籍证、相关《课程合格证》(或单科合格证)和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各类证件及复印件、转籍证明(必须是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可以查询到的)、多个考籍号的所有考试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办理本科毕业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半年验证期至7月底,下半年验证期至1月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不到学历信息的需要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上半年在5月20日前认证完成,下半年在11月20日前认证完成;认证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教育街 11号,联系电话:073184402928)等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网上毕业申请的信息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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