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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08年4月自考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自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将于6月5日至10日进行(下半年为12月4日-10日)。考生可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递交毕业申请,自考助学班考生请与助学点联系。

考生递交毕业申请后,须于考籍所在市(州)自考机构及各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各类证件、转籍证明、多考籍号合并考生的所有考试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本科毕业生请带好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毕业申请信息的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等手续。

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考课程成绩合格的,必须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课程,方可申报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工作变动不受此限)。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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