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会公益性岗位人员200名,其中男性170名,女性30名。主要职能是辅助民警从事治安巡防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地户籍,高中学历以上毕业生、退伍军人等符合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公安辅警工作需要。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进行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程序主要为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四、相关待遇
公安辅警人员被聘用上岗后,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五、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7至20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退伍证及复印件,6张二寸免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到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报名。
2、报名所持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
3、报名人员可登陆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sgwy.com/)或鹤岗市公安局网站(http://hg.52110.net/)下载报名表。
咨询电话:18646810033、18646815007、150945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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