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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平房区事业单位2013年选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一、招聘数量

2013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见《2013年哈尔滨市平房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

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实习成绩优良;

5、在校期间表现好,无违纪和不诚信记录;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发送hn86509377@126.com,www.sdsgwy.com 电子邮箱,由选聘小组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要求:按专业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专业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面试方式:面试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专业知识及结构化面试,时间共计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不足60分不予聘用,面试考官由平房区招聘工作小组抽调专家组成,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核:通过面试后,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对通过体检人员,选聘小组到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标准执行。

聘用上岗: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大学生意向性聘用合同

签订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报考相关事宜

1、提交申请时间为:2013年11月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相关信息咨询方式:

联系人:宋小磊 电话:13845188511、0451-8650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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