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岗位及数量
林甸县二0一三年拟招聘幼儿教师36人。
(二)报考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截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普通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必须是林甸县户口或林甸籍考生。
报名及公示
公告时间:自2013年8月30日起至9月18日止,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人社局网站和公告栏以及教育局网站和公告栏发布。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8日到9月19日
报名地点:林甸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报名采取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同版2寸免冠照片6张,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并填写《林甸县二0一三年招聘幼儿教师报名审核(初审)登记表
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将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成绩构成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内容,总分合计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考试安排
1、组织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所报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政府网站、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及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按拟录用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2、组织面试(试讲)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满分100分,面试(试讲)时间8分钟http://www.sdsgwy.com/。
成绩公布: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考官现场对考生进行打分亮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对外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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