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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招聘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招聘人员

招聘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二)热爱质监事业,具有求实创新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服务于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四)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五)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能适应工作的要求;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六)2013年毕业生不在报名范围内。应届毕业生为2010、2011、2012年毕业。(七)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二)考试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2、笔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英语等级证书等各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原件现场退还)。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体检与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联系方式单位地点: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http://www.sdsgwy.com/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邮编:150036联系人:高延、满雪冰联系电话:(0451)87979085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下半年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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