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职业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在30-45周岁;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2年6月11日9:00至6月25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http://www.sdsgwy.com/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6月12日9:00至6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职业学院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主楼1005室。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应聘人员需填报《黑龙江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③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的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的办法,由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业教师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考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2年6月27日9:00~11:00,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 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87130131。
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可佳、杜勇
联系:http://www.sdsgwy.com/
电话:(0451) 87500961 86661146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黑龙江职业学院2012上半年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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