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 演出部副部长(舞蹈戏剧方向) 1名(副处级)
2. 剧目制作部副部长(歌剧制作方向) 1名(副处级)
3. 舞台技术部副部长(舞美制作方向) 1名(副处级)
4. 影视节目制作部副部长(影视制作方向) 1名(副处级)
5. 品牌推广中心副主任(品牌传播方向) 1名(副处级)
6. 信息中心副主任(技术管理方向) 1名(副处级)
7. 人力资源高级管理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及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
2.具有中国国籍;北京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3.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任职经历,现任副处级职务者优先考虑。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二)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需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下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17:00。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需于国家大剧院官网(http://www.chncpa.org) (www.sdsgwy.com )招贤纳士栏目详细了解招聘信息,下载并填写《国家大剧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格发至招聘邮箱。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规定时间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职务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③填写完整的《国家大剧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工作由报名开始,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国家大剧院人力资源部根据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三)面试
国家大剧院人力资源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安排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履职能力和胜任素质。根据要求,有的岗位须加试专业测试或外语口语。
(四)组织考察
国家大剧院人力资源部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取前3名确定为各岗位的拟考察人选,实施组织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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