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考生在本科段课程只剩最后一门课程未通过时,即可向华东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撰写论文申请。论文不及格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皆需重新办理论文申请并缴纳论文指导费。
2、本科考生应根据相关院系具体的论文写作要求和写作时间节点安排,开始论文写作。在写作过程中,考生务必主动与指导老师保持联系,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论文工作日程安排,完成相应的论文资料收集、大纲构思、初稿写作、论文修改和交稿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万勿延误。一般上半年办理论文申请,须在当年11月中旬完成答辩;下半年办理论文申请,须在第二年5月中旬完成论文答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须事先向自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论文写作延期或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经相关院系和自考办同意后,可延期一次,不另行收费,论文答辩顺延至下一期,之前请主动联系原来的论文指导教师确切的答辩日期。未经同意的、逾期的、已开题但之后不与指导老师联系以至未完成论文写作和参加答辩的、擅自不参加论文答辩的、论文虽经修改仍达不到指导老师要求,无法如期答辩的,以论文不及格论处,须重新办理论文申请并缴纳论文指导费。
3、报论文选题应事先考虑妥当,可参考有关选题,与本专业自考课程无关的内容不宜作为论文选题。主要写作方向决定后,就应基本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具体,比如“汉语言文学”专业古代文学大类中,要写清是论述哪个朝代的文学现象或哪个文学家的作品,不能笼统地写“古代散文”或“古代小说研究”等。一旦选定写作方向和论题,就不能随意更改,否则可能在安排指导老师时发生问题。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请在开题前向相关院系负责论文工作的老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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