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2013年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防汛抢险队员
招聘部门及人数
区专业森林消防防汛抢险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中队,共招收队员68人(以男性为主),实行合同制(非事业编制)。
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满18至30周岁(1983年5月31日至1995年5月31日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房山区常住户口,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复退军人优先考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正派。
(四)敢于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愿为北京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力量。
(五)达到招考森林消防防汛抢险队员体能测试标准。
报名方法
下载《房山区园林绿化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防汛抢险队员报名表
第一中队:2人,队址在房山区城关镇洪寺村西;
第二中队:1人,队址在房山区云居寺附近;
第三中队:5人,队址在房山区霞云岭乡政府后院;
第四中队:20人,队址在房山区十渡镇八渡村;
第五中队:20人,队址在房山区佛子庄乡佛子庄村;
第六中队:20人,队址在房山区阎村镇政府南。
注:复退军人填写报名表时须在个人简历中注明服役部队及时间。
招聘方法
(一)人员初选。按照复退军人优先考虑的原则,25周岁(含)以下复退军人加1分计入总分,25周岁以上复退军人加0.5分计入总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和报考队别,初选68名招聘对象于5月29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同时,初选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并于6月5日前交到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218房间。
(二)体检。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招聘不足时,再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1个月(试用期在聘用期限内),合格者与房山区第一专业森林消防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时间、地点安排
(一)报名人员于2013年5月27日9时至16时,到房山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处防火指挥中心(良乡苏庄东街7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及面试,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www.sdsgwy.com)。
(三)初选人员于2013年5月30日7时45分时,到良乡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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