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课教师。
(二)招聘人数:5人。
(三)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具体专业条件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2014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专业条件及岗位要求表
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2014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七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8:00至2014年10月15日17:00,报名为期5天。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
注: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本人姓名(例:张某某 报名表)。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并在学院张榜公示。
2、资格复审
(1)时 间:随初审结果通知。
(2)地 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西青区柳口路101号)。
(3)复审材料:2张1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证明)、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职业(执业)证书或技能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复审合格者缴纳笔试报名费。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以电话形式通知复审结果。
(6)以电话形式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试卷由专业考试机构出题,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详见下表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公布:
(1)以电话形式通知笔试结果并进行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是按照专业特点,以试讲与专业技能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技能、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和文字表达等能力。
1、面试方式:
(1)试讲:每人时间15-20分钟,依抽签顺序进行。
(2)专业技能考察:按专业模块标准及时间要求。
2、面试内容:
(1)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按照自身专业拟定试讲课题。
(2)专业技能考察内容:详见下表
3、面试准备:进入面试的人员到本校领取面试课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西青区柳口路101号)
(1)试 讲:本校多媒体教室。
(2)专业技能考察:本校实训楼及机房内。
6、其他说明:
(1)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2)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
(3)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面试成绩=(试讲+专业技能考察)/2
(六)成绩公布
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结果并公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15722286167 监督电话:88330872
2014年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专业条件及岗位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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