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农科院网(http://www.taas.ac.cn)上发布http://www.sdsgwy.com。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我院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nkyrshch@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名称”。
3、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及考核
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学历要求为硕士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的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考试
1、笔试
为专业科目笔试。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我院组织,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面试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数,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时间: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相加后为总成绩。
(二)考核
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包括由报考人员做学术报告、接受面试提问及业绩评价三项内容。参加考核时报考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考核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研究内容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接受考核组面试提问;考核组进行业绩评价打分。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各阶段考试后3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一楼大厅公布成绩。
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考察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http://www.sdsgwy.com。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7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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