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与综合知识测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7日后,即2014年4月9日-- 4月13日。( 早9:00-11:30 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天津市民族文化宫(红桥区河北大街与三条石大街交口金领花园13-1-2601)
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报名,并准备复印件一份存档。
同意报考人员当场告知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发放《考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专业技能测试:成立由我委(局)人事处负责人、我单位领导、相关专业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不少于七人)。测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技能;沟通交流能力;普通话表达能力等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素质。由考核小组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各专业前三名者进入综合知识测试。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根据缺额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综合知识测试:由委(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考试。入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测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群众文化常识;行政能力等岗位要求具备的综合素质。考试结束7日后,总成绩将在天津市民族文化宫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考生。
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dsgwy.com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报名及咨询电话:022-2727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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