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7人。
(二)招聘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表。
招聘信息发布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的公开招聘详细方案,经天津医科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将分别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栏中发布,发布时间自2014年3月28日起。
招聘的流程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院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9日至13日。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14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7)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个人简历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
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电来访。
(二)资格审查
应聘的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人事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为了节约应聘人员的时间,初审环节不要求应聘人员来校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但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之前进行。
通过初审,完全满足申请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我院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合格者。对于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根据其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具体情况可免于笔试,采取直接考核、面试的招聘方式,考核、面试的成绩计为总成绩。
对于不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应参加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自主命题的专业科目笔试。
①分值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②时间、地点
笔试的命题工作和考务由肿瘤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拟定于二〇一四年四月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我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及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主页(www.tijmu.edu.cn)“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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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面试前,请进入面试的人选持以下材料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在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
◇ 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
◇ 学生证(研究生证);
◇《就业协议书
◇ 纸质简历及相关材料的原件(细则参照报名要求);
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面试的资格。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我院组织实施,并接受天津医科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主要采取学术报告、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我院将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相应的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ijmu.edu.cn) (www.sdsgwy.com )“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天津医科大学主页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作决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补录或变更工作。
公示接待电话为022-23359904(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haopingongshi@tijmu.edu.cn。www.sdsgwy.com
公示期满一周之内,我院将拟聘人员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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