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师范类硕士以上研究生。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
5、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成招聘小组,负责具体招聘工作,静海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小组赴陕西师范大学,采取现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原件审核、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tj.lss.gov.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http://www.sdsgwy.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于2014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在陕西师范大学现场组织报名,填写《报名表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和证件:
报考人员需携带户口本或集体户口页、身份证、个人简历、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校推荐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评委会由县教育系统有关学科7名中学高级教师组成,在陕西师范大学校内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静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22-28942848、022-68615199
2014年天津市静海县教育系统赴外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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