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见《2014年天津社会科学院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与所招聘专业研究方向相一致的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3月31日。
应聘人员须提交《应聘天津社会科学院岗位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本院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4月15日前,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到指定地点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分析、写作能力。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院招聘考察委员会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考官人数不低于7人,满分100分。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专家座谈会等形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六)公示和聘用
经院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天津社会科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23075348
2014年天津社会科学院招聘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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