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招聘95名教师
招聘95名教师。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生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2.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5.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或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招聘办法1、发布招聘公告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我局于2013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2013年4月11日上午9时至4月15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hpjy.gov.cn/zhaopin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通过报名系统将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的电子版上传到报名表中。(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单位的1个岗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的方能开考。区教育局将在网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表进行审查,48小时内通知其报名是否通过。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如发现本人信息与招聘条件不符,取消其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2013年4月18日到和平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平区甘肃路40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下载后的报名表一份,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考试与考察(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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