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河东区教育系统招聘61名教师
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5、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3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7、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高考时按二本及以上批次录取;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一)发布公告2013年3月3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报名时间:2013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公告。报名时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区教育局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三)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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