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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能报考2011年天津招警考试?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9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2011年天津招警考试?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所报考职位如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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