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
招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在市人社局和市科委干部人事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出题、阅卷、招聘组织工作等。招聘领导小组由天津市高技术中心领导及市科委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组长由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担任。招聘全程由市科委干部人事处负责监督。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招聘公告于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核:
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收到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笔试通知单
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两周后,报考人员到“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http://www.tjecs.gov.cn)” “通知通告”栏目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我中心将视情况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面试考官由市科委考官、高技术中心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共7人),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做好试题印制、传递、回收等各环节保密工作,确保不出泄密问题。指定专人负责题本保密工作,印制后将题本锁入保险柜,确保题本安全。
咨询电话:58832916
监督电话:83606052
2014年天津市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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