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1、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本市户籍(含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14年6月3日之前(含6月3日)为准。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市直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资格复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其他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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