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教育领域重要的民生工程,2015年宏观就业形势面临多重压力,高校毕业生规模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将“创业”提到了一个新高度,要求各地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纳入学分管理,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同时要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
《通知》与2013年的《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相比,在主题上多了“创业”二字,这也是近年来教育部在此类例行通知中首次把“创业”放在了主题当中;在行文中,去年《通知》把创业放在第三部分:“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而今年则提升到第一部分:“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从用词上看,“全面推进”显然也比“激励”的份量加重了许多。
从措施上看,今年教育部更加重视校内的创新创业教育,提出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际效果。提出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高校要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导师,对创新创业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吸引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通知》在去年建设“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提出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原则上都要向学生开放。实施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式。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提供项目对接、政策解读和在线咨询等服务。
《通知》进一步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和完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后续升学和就业服务等政策。强调要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推进高校与二、三线城市战略性合作,持续开展二、三线城市面向毕业生的专场招聘活动,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就业。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吸纳毕业生就业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毕业生落户、人事档案管理等政策的落实,支持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通知》希望各高校要建立健全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业态和新常态,及时将学科专业动态和行业发展成果融入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参与度和吸引力。积极组织职业规划大赛、职业体验项目等课外活动,充分发挥就业实践活动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要充分发挥校园就业市场的主渠道和基础性作用,深入挖掘岗位,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深入推进就业信息网建设,充分运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实现招聘活动联合联动、招聘信息有效共享。结合国家新推出的“一带一路”、“联互通”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等重大战略,探索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渠道、新形态,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多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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