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大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获悉,2015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2月1日开始。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周一)—10日(周三)。
报考对象为全市普通高中高二在校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参加过全省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其他人员(年满十八周岁)可以自愿参加考试。普通高中高一在籍生不允许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办法
1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学生(含在省外借读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统一到区市县招办申请报名。
2其他考生到户口所在区市县招生办报名。
3新报考考生报考科目为全部10个考试科目(外语语种自选,根据考生所填民族语言答卷类别确定民族语言及汉语文科目)。
4参加过上一年考试考生报考科目为所有不及格科目(信息采集时,考生提供上一年考生号,系统会自动显示考生补考科目。若考生号忘记,可输入身份证号、学籍号进行查询)。上年已经合格科目,不允许重新考试。
5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⑴学历证件: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学生应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在校的学籍注册时间,方便与高中学籍库对比审核)。
⑵户籍证件:所有考生需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没有办理或遗失身份证件,须办理临时身份证件或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6考生报名流程为: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基础信息及头像(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实行电子照相)——计算机手工录入二代身份证不包括的其它报名信息——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同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登记表下部)。
7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
考生资格审查办法
1.严格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学生报名资格由所在中学和区市县招生办两级审查,其他考生由区市县招生办负责审查。
2.考生必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采集:
1.由区市县招办组织,根据人员设备情况可将报名点设置在区市县招办或相应的中学。
2.考生报名须填写《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表》。
3.考生的姓名一定要同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同。
4.区市县招生办负责采集考生头像。
5.对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的考生,报名点采用机器识别和键盘录入相结合方式采集录入信息。报名点集中录入《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表》所有信息,并打印出《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校对《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无误后须签名确认。考生需认真校对自然信息。
(新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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