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对性侵学生者,各地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针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四部门提出“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要求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见提出,要指导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要健全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严禁学生私自离校。
针对未成年性侵案件受害者大多是女学生的现状,意见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犯犯罪的认识,教育学生特别是女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离家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在一起、联系方式等,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
意见还提出,各地教育部门和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要抓紧时间改善宿舍条件。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意见要求,要及时发现问题,要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
意见指出,当性侵案件发生后,应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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