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同意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等14所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同意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等14所院校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同时公布了各院校的招生计划。
此前,辽宁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高等专科学校为7所,分别为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辽宁职业学院。2013年新增的7所院校为辽宁科技大学、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这14所高职院校共招生7775人。
单独招生是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而实行的一项特殊的招生政策,目的就是要打破“一考定终身”,实施多元化选拔人才。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最早开始于2007年,命题主体单位由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逐步扩权到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内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根据专业需要自主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自主考试和评卷、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经学院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被录取,无需参加高考。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在学费、住宿费、毕业证书、就业待遇、日常管理等方面和其他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
这14所高职院校为: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
辽宁职业学院
辽宁科技大学
辽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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