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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职民办大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6

8月20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2012年大学生的贷款政策,今年无论民办、公办,还是高职专科院校,只要是通过高考,并被国内经国家批准的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而且申请证明程序也比过去更加简化。

贷款无需担保或抵押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且在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

生源地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含),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学年6000元(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承担,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借款人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借款期限内,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受灾地区学生申请手续简化

今年,大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更加方便。今年,结合实际情况,资格认定只需要两个:一是需要申请学生所在村(乡)社区出具证明,二是学生所在高中或高校审核确认,就具备申请贷款资格。而且,获得高中或大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优先。

此外,今年辽宁省部分地区遭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增加趋势,经与省开发银行商定,省内受灾地区,经当地乡村认定,凡家庭经济发生损失,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并现在大学就读的学生和去年考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而未获得贷款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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