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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明年起将取代会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6

高考成绩是衡量一个高中生学习水平的“终极标准”,这种局面将被打破。备受关注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于日前正式公布。2010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将首次“尝鲜”此项考试。考试结果会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并成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同时,辽宁省将不再进行高中毕业会考,这意味着在辽宁省实行的高中会考制度将成为历史。

据了解,在高中生中实行学业水平考试是为了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需要,也是辽宁省完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目前在全国部分省份已经开始实施了此项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考试科目、测试科目与考查科目。

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注重实践性,考查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力求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避免偏题、怪题,杜绝超出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

考试科目

包括语文(包括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包括英、日、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外语不含听力)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卷独立命题合场考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三卷独立命题合场考试,考试时间共150分钟;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50分钟。

测试科目

包括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基本依据,以测试耐力、力量、速度素质和运动能力为重点,测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测试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呈现,测试成绩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同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

考查科目

包括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

2010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都要参加

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辽宁省实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为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自2012年起,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为每年3月份。考试形式均为纸笔闭卷考试。学生在高中二年级必须参加所有由省里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有考试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学业水平考试。社会公民也可以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书。

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科考试成绩等级计算方法:100~90分为A级,89~75分为B级,74~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考查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学业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评价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是考核学生修业是否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的基本依据,也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为D等级、考查科目成绩为不合格者,允许参加下一年的考试,参加下一年考试考生的考试科目成绩记录不得超过B级(含B级),考查科目参加下一年考试通过后,成绩记为合格。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提供给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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