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 2009年沈阳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将从11月20日至22日举行,时间为每天上午8:00开始,下午从1:30开始。
本次面试设主考场为沈阳市委党校,另设七个分考场,分别是: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动监局。
■面试注意: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开考前1小时进入到面试地点候考室抽签,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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