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中考加分政策22日公布,所有学科类竞赛获奖均不享受加分。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在录取中,除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市招考办提醒加分考生在4月底以前准备相关材料,填写表格,交给学校。5月底以前,区招办将把加分结果返回各学校。
此外,成都商报记者还了解到,郊区(市)县普通高中招生的加(降)分政策将由当地参照中心城区政策制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
为保证加分资格审查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市招考办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市招考办监督举报电话:86691516;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61881688。
身份类加分准备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本人或者考生父母系归侨或者华侨)提供区(市)县级或以上侨办出具的证明。
港澳台籍考生提供区(市)县级或以上台办出具的证明。
学校汇总考生的规定材料,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
素质教育类加分准备材料:
科技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科技类加分证明表》。
体育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体育类加分证明表》。
艺术类加分考生提供参加规定比赛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艺术类加分证明表》
需要注意的是,三种《证明表》都需要学校在表上签注意见、盖章。
过程评价类加分准备材料:
获市(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提供原始报批材料。如果原始报批材料遗失、损毁,由原审批部门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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