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地方 > 四川 > 幼儿园收“补课费” 园长称系个别老师个人行为

幼儿园收“补课费” 园长称系个别老师个人行为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1

近日,家住宣汉县江口电站的王先生遭遇一件蹊跷事,他孙子在宣汉县东乡镇南街幼儿园上课才一周,园方竟要收400元的“补课费”。王先生希望帮办记者向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幼儿园收“补课费”是否违规?

据王先生介绍,他孙子今年5岁半,在宣汉县东乡镇南街幼儿园读大班,开学时缴费800多元。上学刚满一周,幼儿园老师又通知家长再交400元“补课费”,为此他十分不解。但其他家长都陆续交了“补课费”,万般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好乖乖交钱。但幼儿园老师收费后,未给家长开具任何票据。

王先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调查此事,坚决制止乱收费。

王先生反映是否属实?帮办记者随后联系上宣汉县东乡镇南街幼儿园。该园张园长称,园方也接到过一些家长反映,经她们调查,原是有些家长平常忙于工作,放学没时间按时接孩子时就交给园方管,实际收取的是一种“托管费”。张园长同时表明,这是该幼儿园个别老师的个人行为,与幼儿园无关。

张园长随后表示,南街幼儿园所有收费项目都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了的。并且开学收费后,中途一律不另行收费。张园长最后称,园方将把所收费用全部退给家长,并对当事老师进行批评教育。

帮办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宣汉县教育局。该局“职成股”一冯姓工作人员答复,宣汉县无论是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均不能以“兴趣班”等名义收取“补课费”、“托管费”,他们将监督该幼儿园退费。

编辑推荐:亲子教育 入园信息 学前新闻 家长必读 幼小衔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挪威留学学霸养成指南 怎样规划在挪威的留... 下一篇:成都规范幼儿园办学 60所被取缔37所停...